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健全职业健康基础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摸底调查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19〕528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卫生健康系统所属的职业病防治院(所),承担职业病防治职责的疾控中心和综合性医疗机构等公立机构(以下简称公立机构)。
二、调查内容
调查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相关的工作场所、机构编制、人员构成、仪器设备、支撑能力、工作业绩和经费保障等情况(详见附件1)。
附件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职业健康处”栏目下载。
三、调查组织
以市为单位,对辖区内公立机构开展摸底调查。
四、调查实施
(一)机构填报调查表。
公立机构按要求填写摸底调查表(附件1),并将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统计与报送。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公立机构报送的调查表(附件1)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2)中公立机构部分,与机构报送的电子版调查表一起,于7月16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省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对职业健康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统计汇总。于7月16日前将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认真组织,保证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准确掌握摸底调查各项要求。机构要严格按照调查表内容和要求填写,做到准确无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要及时退回、重新填写。
(三)严格落实调查表填报技术要求。为便于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调查表统一要求使用电脑填写,各类机构要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调查表,不能改变调查表格式和内容。
(四)书面调查和现场调研相结合。在开展书面调查的同时,要合理安排现场调研,增强摸底调查的全面性、科学性。对发现的经验做法、普遍性问题和研究提出的建议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与汇总表一并报送。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联系人:房鲁光
联系电话:029-63917869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37号楼614
邮政编码:710006
电子邮箱:shaanxizyjk@163.com
附件:
1.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调查表(公立机构填报).doc
2.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3. 职业健康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