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激励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见行动、争优秀、比贡献的积极性,奋力推进健康陕西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医院(包括厂矿企业、军队所属医院)、公共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务工作者。西安市推荐候选人6名,其它设区市各推荐候选人3名,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各推荐候选人1名,委直委管单位各推荐候选人2名。各设区市推荐人选中至少有1名县级以下单位医务工作者。原则上评选表彰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是本地本单位先进典型的杰出代表。
2、长期工作在卫生健康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职岗位上获得广泛的认可。
3、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服务,医德高尚,深受同事、患者及社会肯定和赞扬。
4、人物事迹详实、生动、感人,事迹材料内容能突出反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
5、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执业资格,无不良医疗纠纷记录,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三、材料报送
(一)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见附表,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3000字左右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50字以内个人感言及所在单位党风廉政鉴定的文字版和电子版。先进典型材料要突出事迹的具体性,避免平铺直叙。
(三)1张二寸免冠彩照(蓝色背景)和不少于5张日常工作照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1M)。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网络在线评议、宣传展示、颁奖典礼等环节委托华商报社承办,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下旬)。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评选通知,华商报等媒体发布活动公告,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第二阶段:推荐初审(6月上旬)。各市卫生健康部门和委直委管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报送候选人相关材料。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华商报社进行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三)第三阶段:在线评议(6月下旬)。华商报社在微信公众号、主流网站上制作推出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页面,集中展示各候选人先进事迹,开展网络大众点赞评议。
(四)第四阶段:省级评审(7月上旬)。根据网络大众点赞评议情况,结合候选人先进事迹,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后确定拟表彰人选并公示。
(五)第五阶段:表彰总结(待定)。省卫生健康委作出表彰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的决定,举办颁奖典礼,并持续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作为今年宣传工作重点任务,作为营造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地完成任务。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突出基层一线,扩大推荐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一批精神高尚、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优秀医务工作者选树出来。各地各单位要对先进典型事迹的真实性负责。
(三)重在宣传学习。要把宣传工作和学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各环节,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优秀医务工作者先进事迹,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践行先进典型精神的过程,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为促进全省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先进事迹及个人廉政鉴定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
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 蔡良良电话:029-89620665
华商报社 王玮 电话:15809224523
电子邮箱:sqzm15809224523@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省卫健委东楼205室
附件:
1.
第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推荐表.docx
2.
三届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docx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