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蕨根粉制品》(DBS61/0022-2021)、《洋县黑米酒》(DBS61/0004-2021)、《汉中炒青茶》(DBS61/0018-2021)、《凉皮、凉面》(DBS61/0011-2021)、《泾阳茯茶》(DBS61/0006-2021)《元宝枫籽油》(DBS61/0016-2021)。
特此公告。
附件:《蕨根粉制品》(DBS61/0022-2021)等6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泾阳茯茶.pdf
元宝枫籽油.pdf
蕨根粉制品.pdf
汉中炒青.pdf
洋县黑米酒.pdf
凉皮、凉面.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