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_zzb_logo.png wza_list_btn.png
zb_zzb_icon.png 关爱版> 政策解读> 正文

《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1-01-20 01:06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科学管理医疗损害鉴定,是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对医疗行为科学、公正的评判,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学发展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科学、公正、同行评议等鉴定原则,并对鉴定制度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指导医学会落实《条例》,持续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发挥高质量鉴定意见对提升医疗安全水平的积极作用,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医学会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并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二是为更好地组织专家服务鉴定工作,保障鉴定工作高水平运行,医学会应当结合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医疗机构应予支持;三是医学会、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梳理分析鉴定反映的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陕ICP备19009623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4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