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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人员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19-17196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4-12 [ 发布日期 ] 2019-04-12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人员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4-12 08:2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省委巡视整改意见,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85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人员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关键,是健康陕西建设和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目标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力求实效,认真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人员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工作。

二、摸清底数,精准施策。为改善基层全科医生数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现状,自2010起,我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万名医生培训)培训共14期,累计培训学员9978人,其中合格人员8833人。截至目前,我省已注册的全科医生共3037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一核对辖区内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对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尚未注册或未加注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在其原注册专业基础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在设有“全科医疗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经注册(备案)后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三、认真组织,加强督导。请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组织,专人负责,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或加注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注册情况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已取得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需换发“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按照陕西省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遗失补办流程进行补办及换发(附件2)。对于往届未通过结业考核人员(未参加过补考)者,允许其参加一次补考,由各设区市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于2020年2月在其原培训基地进行补考报名和资格审核,补考将与2019年度结业考核合并进行。我委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宣传处   刘应婷

联系电话:029-89620661

电子邮箱:sxxcykj2014@126.com

 

附件:

1、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电子版)

2、陕西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及换发流程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附件2

陕西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及换发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4.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换发者提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本人申请书。持证者单位、县(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要求

1、全科医学类培训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属非即办件,原则上一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度的7月份。各市收集年度内需遗失补办及换发相关资料,于每年度5月统一集中报送至省卫健委科技教育与宣传处,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所需材料由各市卫健委(局)统一收集审核后报送至省卫健委,不接受申请者个人或其他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核通过者予以补发(合格证明)或换证。

3、加强对持证者的宣传教育,做好证书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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