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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1-00134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2021年3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1-04-07 11:24

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1204例,死亡29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4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6834例,死亡2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和痢疾,占发病总数的94.83%。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4370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和流行性腮腺炎,占发病总数的94.16%。

目前,气温波动频繁,正处于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多发期,同时,手足口病也逐步进入高发期,各级疾控机构应继续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传染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一旦发现疫情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保暖和饮食卫生,提高个人防病意识,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倡导适龄儿童接种EV71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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