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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19-17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9-08-07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卫办医函〔2019〕384号
[ 名称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8-07 09:2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关于印发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54号)以及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等厅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国卫医资源便函〔2019〕373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与医联体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的委直委管医院。

三、评估流程

(一)医院自评(2019年7月26日-8月9日)

各级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三个《通知》”)有关要求,对本院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情况进行自评,重点对照考核指标,收集整理有关数据信息,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自评估报告。 

(二)市级考核(2019年8月10日-8月31日)

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照“三个《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分级诊疗工作进行考核,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并形成本地区的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情况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1,2)。

(三)在线报送数据(2019年8月10日-8月31日)

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本地区分级诊疗考核评价结果,并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2019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第三方评估填报手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填报手册》),及时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xwjw.shaanxi.gov.cn/c-report/#/Iogi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填报本地区分级诊疗试点整体考核评价数据信息。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依据《填报手册》,同时组织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登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信息。并对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填报的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有效。

我省4个医疗集团试点城市(西安、宝鸡、延安、汉中)所有医联体的牵头医院(含委直委管医院)均需登录“信息平台”,填报数据信息。其他城市需组织至少2家医院(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1家、县级医联体牵头医院医院1家),登录“信息平台”,填报数据信息。

(四)数据抽检与现场抽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委托国家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省、市报送的数据信息进行抽检。并对部分试点城市进行抽查,现场收集并复核有关数据信息;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现场访谈,填报调查问卷;实地考查部分医疗机构。

(五)结果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统一公布本次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试点评估工作,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认真完成本次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对本次填报的数据执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如发现数据严重失实等问题,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国家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数据抽检与现场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医疗机构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信息平台”的密码将另行下发。

(三)本次第三方评估报送数据统计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各市级卫生健康委请于8月20日前将本地区的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情况评估报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纸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牵头组建医联体的委直委管医院于8月20日前将本医院医联体建设情况评估报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纸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雷毓宁 孙 丹

89620613/89620622/304729029@qq.com

 

附件:1.分级诊疗工作情况自评估报告.docx

2.医联体工作情况自评估报告.docx

3.2019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第三方评估填报手册.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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