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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18-168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8-23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卫党发〔2018〕33号
[ 名称 ] 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8-23 12:05

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委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8〕82号)要求,结合委直属系统实际,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2018年8月23日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及委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8〕8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委党组决定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整改落实体现在言必行、行必果上,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认真排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委干部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政治纪律和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投入工作,为实现全委系统追赶超越目标、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在委直属系统全方位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大骨节病防治不力、商洛等地疫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紧盯调研督导不深入、监管责任缺失、应对突发事件态度不坚决、办事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排查整改、监督检查、体验暗访、“三项机制”运用、通报问责等方式,形成强大震慑,切实解决委直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慵懒散慢虚、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委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三、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委直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责任担当、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

2.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基层单位落实委党组工作要求等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敷衍、挑拣选。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3.是否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是否存在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的情况。

4. 在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工作不力、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1.委机关在研究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制定政策,各单位在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方面,是否存在学习调研抓得不紧、工作重心没有沉下去、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

2.在推动健康扶贫攻坚、疫苗接种安全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监管处罚不力,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

3.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4.是否存在医疗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

5.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

6.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问题。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情绪性诊疗、开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的问题。

1.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工作不专注,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2.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

3.是否存在执行请销假报告制度不严格。

(四)“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1.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

2.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

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作风排查整改工作分为排查整改和迎接检查两部分。

(一)排查整改(9月5日前)

1.制定方案。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工作标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学习动员。各单位、机关各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委(党支部)会、干部大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等,做好干部思想发动工作,为排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打好基础。

3.查摆问题。通过上级点(通过梳理上级的工作通报、领导讲话点评意见、工作督办单等方式查找问题),自己查(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情况,通过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等形式查找问题),群众提(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全面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归纳,形成问题清单。查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问题查实、把根源找准、把关系理清。

4.做好宣传教育。委机关、各单位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教育要做到全员覆盖,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5.整改提高。根据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研究,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扎扎实实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仍无明显转变的干部,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处室,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要求认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制度,经查实且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机关各支部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

(二)监督检查(9月1日一9月10日)

9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省级相关部门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纪委驻委纪检组、委人事处还将采取不定时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

一是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充分了解掌握面上整体情况。

二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

(1)党委(党支部)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委党组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2)党委(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3)党委(党支部)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4)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学习教育情况;(5)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6)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等。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或行业服务窗口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

四是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五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服务对象,听取对本单位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

六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支部) 反馈问题,特别是对发现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再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委人事处牵头,驻委纪检组、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配合。各单位由党委牵头抓总、纪委负责具体落实,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负责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单位党委、纪委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单位党委肩负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次专项工作的领导,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共同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委机关各支部、委直属各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认真排查梳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扎实整改,逐一销号。

(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务于9月2日、9月10日前,分别上报自查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以及自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材料;自查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案例要及时上报;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一律要第一时间报告,上报材料统一报委人事处。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委(党支部)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排查整改任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处室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着眼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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