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落实五项改革任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实践,着力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上下功夫,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事业基本概况
1、卫生机构:2010年全省卫生机构9008个(不包括村卫生室26724个),卫生机构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33个。其中:医院829所,增加了17所;卫生院1729个,增加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66个,增加了133个;妇幼保健机构117个,增加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22个,减少1个;卫生监督所110个,增加2个。在全省9008个机构中,国有3184个占35.35%,集体980个占10.88%,联营14个占0.16%,私营4635占51.45%,其他195个占2.16%。
2、床位数:全省床位数有所增加,年底共有142371张,较上年增加了7907张。其中:医院病床104856张,较上年增加了5652张;疗养院床位1748张,较上年增加73张;卫生院病床27064张,较上年增加了979张;妇幼保健机构4944张,较上年增加了268张;其他机构床位变化不大。
3、人员数:全省卫生人员逐年增加,年底共有217461人,较上年增加了169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7684人,较上年增加了1482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62774人,较上年增加了1492人,执业医师52176人,较上年增加了1721人,注册护士61319人,较上年增加了6945人。从总人员的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81.71%,其他技术人员占2.4%,管理人员占8.03%,工勤人员占7.86%。
4、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全省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3.68张,11个市最高为5.45张,最低为2.49张;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病床数3.41张,最高为5.01张,最低为2.26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4.59人,最高为7.23人,最低为2.85人;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62人,最高为2.67人,最低为1.06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58人,最高为2.89人,最低为0.84人。
5、村卫生室情况。2010年全省共有村卫生室26724个,较上年增加了1390个,其中村办的占72.04%,私人办的占21.28%,乡卫生院设点和联合办的占4.92%,其他占1.76%。全省有乡村医生35976人,较上年增加了2262人,有卫生员2896人,较上年增加了997人。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情况。2010年全省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66个,较上年增加133个。平均每个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12.44人,其中:有执业(助理)医师5.15人,有注册护士4.12人。
二、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
2010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9674.28万人,较上年增加了445.71万人次,增长了4.83%(未包括村卫生室的4650.57万诊疗人次)。其中:医院的诊疗人次占总诊次的50.91%,卫生院占20.16%,妇幼保健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占28.94%。
全年总入、出院病人为369.97和366.18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增加了28.51万和27.28万人次;住院病人的手术人次为78.01万,较上年增加了7.89万人次,住院病人手术率为11.26%;年平均病床使用率为72.6%,其中:医院82.23%、卫生院43.16%、妇幼保健院68.86%、专科防治院114.43%;年平均病床周转次数为26.5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7天。
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较高,全省医疗机构平均治愈好转率达97.68%,其中医院为97.39%,卫生院为98.66%,妇幼保健院为99.1%;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92.61%,其中医院为92.32%,妇幼保健院为98.97%;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98.96%,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达99.39%,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率达93.34%。
三、卫生部门综合医院每一病人医疗费用情况
2010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按其隶属关系分为:部属、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五级,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用依次为227.7元、200元、181元、145元和116.5元。其中,药费所占比例依次为59.7%、44%、45.5%、42.6%和45.7%;与上年比较,平均每一诊疗人次的医疗费五级医院均有增加,分别增加了36元、16.3元,31.3元、20.9元和11.6元,药费所占比例除了省属减少了1.8个百分点外,部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分别增加了2.6、2.8、1.2和0.6个百分点。五级医院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依次为13422.9元、8750.7元、7361.4元、4396.5元和2894.2元。其中,药费所占比例依次为44.9%、40.8%、38.1%、43.3%和46%;与上年比较,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五级医院均有增加,分别增加了747.3元,409.6元、950元、939.9元和232.6元;药费所占比例除省属和县级市属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了0.5和1.2个百分点外,部属、地级市属和县属分别下降了1.1、0.7和0.5个百分点外。
四、疾病预防与控制情况
2010年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12.07/10万、死亡率为0.45/10万、病死率为0.21%。
五、妇幼保健工作情况
2010年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为35.98/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8.94‰,婴儿死亡率为11.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3.42‰。全省住院分娩率99.4%, 新法接生率为99.8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2.1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4.71%。
六、地方病防治情况
2010年全省有克山病病区县(区)29个,有现症病人2841人,已全部实现国家基本控制区目标。大骨节病病区县(市、区)62个,现症病人15.47万人,累计实现国家控制区标准的县(市、区)62个。碘缺乏病区县(市、区)107个,现症病人84331人(Ⅱ度以上甲肿和克汀病),累计实现国家消除目标的县(市、区)106个。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市、区)56个,氟骨症人数15.06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煤烟污染型病区县(区)8个,氟骨症人数2.44万人。地方性砷中毒燃煤污染型县区8个,涉及1625个村人口117.92万,现症病人数40293人;地方性砷中毒水型县区3个,涉及12个村人口1.35万,病人数2484人。
七、新型合作医疗情况
截止2010底,全省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4个县(区),提前3年实现了全覆盖。全省参合农民2581.38万人,参合率达95%,新农合当年基金补偿支出36.25亿元,补偿受益人口2433.02万人次。住院政策性报销比例6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
八、农村改水和改厕情况
截止2010年底,全省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788.9万人(其中:当年受益人口108.8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96.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55%。农村累计建设卫生厕所322.67万户,其中:当年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31.68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45.34%。
九、医改工作情况
2010年,按照医改方针,全面落实五项改革重点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104个县区,参合农民2581万人,参合率达9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进一步提高,99所县级医院与省内41所和江苏22所三级医院、729个乡镇卫生院与245个二级医院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协作关系。71个县(区)的1257个乡镇卫生院实行了绩效工资。2.54万名乡村医生落实了政府补助,年人均补助达2100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全省城镇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64.9%和55.4%,其中电子档案达30%,并为270万城乡65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27.2万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25.49万农村待孕妇女补服叶酸,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3年任务两年完成,208.4万儿童受益,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32.4万例,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94万例,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119.8万人,重性精神性疾病4.5万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宝鸡市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子长、神木、阎良、镇安、洛川等不同改革模式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和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