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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地方病防治三年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19-1540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19-05-17

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地方病防治三年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时间: 2019-05-17 03:14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补充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当前地方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目标,近期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陕西省地方病防治三年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明确了2020年地方病控制和消除目标、总体要求、具体要求和评估方法。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夯实了各市人民政府的地方病防治责任,确保到2020年实现《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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