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征集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工作>法规工作> 工作动态

关于征集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专家的通知

时间: 2024-09-20 11:0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保健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委直委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充实和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专家队伍,更好服务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法规发〔2022〕2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陕卫法规发〔2022〕55号要求,现公开征集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专家。

一、征集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法规发〔2022〕2号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各省级建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机制和专家队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陕卫法规发〔2022〕55号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在省级建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机制和专家队伍。

二、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卫生健康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动向,在卫生健康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热爱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能力,能够及时掌握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发展动态及趋势

)从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满八年,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职务职级为正处级(含)以上的;或职务职级为副处级且在任(曾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

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至少2项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入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同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

(三)资格审核。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IS0、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21个标准专业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委员),获得国家“1+X”标准编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化技术人才,以及入选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的专家,优先入选。在专家人数上施行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上,卫生健康信息、医疗卫生建设装备、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环境健康、学校卫生、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医院感染控制、护理、临床检验、血液、基层卫生健康、消毒、老年健康、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放射卫生、标准研制等22个方向,每个方向遴选2—3人。

(四)对外公示。按程序审批后,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布入库。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

四、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30日。

征集范围。在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协会学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各类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内从事标准科研、应用,标准化管理、教育,国际标准化等工作的人员。地域不限。

聘期。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期为5聘期内动态调整的新聘专家,聘期到换届时止本届聘期自2024年至2029年。

(四)报送方式。申请人可将推荐表邮寄至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2号楼309室),也可将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62902107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房鲁光17629021071

件:陕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专家推荐表.doc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陕ICP备19009623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4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