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提升治理能力,不断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一、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步伐
一是充分发挥委党政班子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重大行政执法等重大问题。印发《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省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举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在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督查中将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列为重要内容,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制定《2020年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安排的意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加强《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法用法在线考试,机关干部参考率100%、平均成绩97.18,进一步增强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能力,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2020年,我委被评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三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省级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对照指标体系深入自查自评,研究细化重点任务分解表,健全完善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上台阶上水平。同时注重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本标准》《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基本标准》,努力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疗卫生管理运行的全过程,着力做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两手抓、两手硬”,努力构建形成“两位一体、双驱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及时制定我委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省人大专门新闻发布会并进行发布。全面履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定职责,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加强疫情防控执法监督。二是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特别是在疫情初期的1-3月累计颁发61张消毒生产企业许可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许可证96张,开放互联网诊疗许可18家,有力保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在全系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在委网站“肺炎防控”专栏推送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等多篇宣传教育内容,及时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公告、通告等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加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是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3个年度立法专项小组、咨询专家组,组织召开立法专题座谈会,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地方立法。二是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和方式,有效提升立法征求意见的反馈质量,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50件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项清理工作,公示废止的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工作。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2件,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20余份,努力防范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020年,我委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获得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并获得了全省法治建设先进个人、行政复议先进个人、立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四、狠抓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组织召开省级和委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会议,印发两个层面工作规则、监管任务分工等文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省调研督导,指导各市建机制、出文件、促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分解省级指标体系,切实做好自查评估和省级专家评估工作,超任务完成80%的年度目标,我委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专项评估中名列省级部门前列,并获得全省行政执法标兵的荣誉。三是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印发省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方案,指导西安、延安开展试点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执法试点,强化对粉尘危害高风险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医疗美容、学校采光照明等专项行动。六是严把食品安全标准关,推进5项地标修订和5项地标征集等工作,受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705个。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召开全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联合省市场监管等6部门制定印发《2020年陕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总计751个,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达2178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22家)实现所有地市全覆盖。七是积极助力疫情防控,I级响应期间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检查工作指南等规范,组织开展全省卫生监督日排查、日通报、周培训工作,强化医疗机构、两站一场、学校、消毒剂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卫生健康职能深刻转变。
一是印发《2020年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切实做好政务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完成暂缓进驻审批事项的入驻。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组织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各自贸区管委会等召开试点工作会,及时修订试点事项流程并报省职转办审批。对接解决高新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事宜,对杨凌示范区干细胞科技产业园项目进行政策现场解答,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相关信息共享归集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确定拟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以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报送省司法厅审核。组织开展变相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确定我省不存在变相审批情况。推荐并获批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制订项目4项。
六、突出行业特点,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先后向全省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的专门文件,并定期了解各地情况,不断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进行《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辅导,发放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辅导用书并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三是充分发挥“陕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优势和卫生健康机构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影响力,累计推文16篇、发行专版23.5万份。四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依法治国会议及陕西省委依法治省会议精神,坚持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和建设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双抓手”,加快推进传染病防治等地方立法,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制订及实施工作,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以法治建设新成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追赶超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