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6月7-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带队来陕西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医政司、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等参加调研及座谈。
6月7日,在陕西宾馆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座谈会上,西北5省(区)、东北3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汇报了本省《中医药法》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政府依法履职、重要制度执行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陕西省人大、省法制办、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西安市、铜川市、西安市未央区、铜川市耀州区等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与会代表认为,《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奠定了法律保障,有特色与亮点,有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有执行中的难点,并就加强全社会宣传、健全管理体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闫树江强调指出,各地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时,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二是要深入推进《中医药法》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拓展普法宣传载体平台,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及宣传覆盖面,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中医药法》的基本精神和相关规定,让依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保障《中医药法》得到切实遵守和严格执行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要加快推进中医药地方条例制修订进程,要提高条例起草质量,把各地改革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体现地方特色、符合当地实际。四是要切实抓好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的落实,坚决消除中医诊所备案过程中的隐性障碍和“玻璃门”,抓紧制定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细则并开展考核工作。
座谈会后,闫树江一行先后赴我省商洛市天士力药源基地、洛南县中医医院,渭南市大荔县中医医院、富平县朱家骨伤医院以及西安中医脑病医院、李东海中医诊所等单位,调研了解《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及配套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组一行还前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省中医药研究院迁建工地,实地听取了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省中医药研究院建设规划汇报。
6月9日,闫树江在陕西省卫计委组织召开了《中医药法》配套制度实施情况座谈会,来自省、市、县(区)部分中医医疗机构,西安交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步长制药、幸福制药以及民营医院、备案中医诊所、中医确有专长人员、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等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参加座谈。与会代表就《中医药法》宣传、医保制度、人才培养、执法监督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特别是几位备案中医诊所、中医确有专长人员代表发言,谈了自己的感受,他们表示,《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的出台,对民间中医通过确有专长考核能够执业合法化,摆脱非法行医的尴尬境地,光明正大地执业,他们感到由衷地高兴。陕西省加快推进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落实,简化审批程序,体现了“放管服”的要求,让许多民间中医不再“无证驾驶”,他们从心底里感谢国家在中医药方面的好政策。
闫树江充分肯定了我省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做法,要求陕西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一定要加大《中医药法》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上的普法力度,要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拓展,要掀起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高潮;要加快配套制度的制定、出台和落地实施,配套制度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与亮点,已经出台的实施细则要加快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好《中医药法》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统筹推进中医药“六位一体”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服务人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座谈会

闫树江副局长在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