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工作方案(2015年版)》相关规定,我委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指标》,于2017年11月对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工作。目前,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已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标准。
现按照《医院评审办法》规定,将医院等级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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