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工作方案(2015年版)》相关规定,我委于2017年8月-2018年1月,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指标》,对汉中市人民医院、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神木市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电集团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工作;根据原卫生部《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三级肿瘤医院基本指标》,对陕西省肿瘤医院进行了等级复审工作;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三级精神医院基本指标》,对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进行了等级复审工作。现按照《医院评审办法》规定,将通过医院等级评(复)审的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汉中市人民医院(三级乙等)
核工业二一五医院(三级甲等)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甲等)
陕西省肿瘤医院(三级甲等)
宝鸡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
神木市医院(三级乙等)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级甲等)
西电集团医院(三级甲等)
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9-89620738
通信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邮编: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