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庆市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坚持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实现政府、医院、医务人员、群众“四满意”。
2014年,重庆市忠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2016年被确定为重庆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2017年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忠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试点走向示范,蹄疾步稳纵深推进改革,努力实现政府、医院、医务人员、群众“四满意”。
一、高位统筹全维度布局
(一)高点站位,统筹布局“一盘棋”。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使命担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统筹和指导,在谋篇布局上到位有力。建立医改领导小组季度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推进高效有序。制定“定向+专项+兜底”财政补偿办法,将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将改革形成的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化解,三年来累计投入改革资金17.2亿元,投入保障足额到位。
(二)精准定位,规划设计“一张图”。按照“拉长板、补短板、争样板、强底板”工作思路,精心拟定改革方案,在路径设计上做到政策框架与顶层设计有机衔接。出台医改配套政策106个,制定《“健康忠县2030”规划》《卫生计生“十三五”发展规划》等5个规划,把握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医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新机制,激发自我改革内生动力。细化政策法规、依法执业、行业规范、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价格等10大类32项综合指标考评办法,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等26个制度,“推权入笼”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到点到位,责任落实“一肩扛”。坚持政府主导,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重要督办事项和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坚持部门主责,拟定改革目标责任清单,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做到改革任务可量化、改革办法可操作、改革成效可检查。坚持发挥医院主体作用,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利用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和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对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患者负担变化等改革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跟踪改革成效。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做好医改政策宣讲、调整、解释等相关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二、攻坚克难突出六项重点
(一)强化协同联动,上下转诊实现一体化。着眼解决群众“看病难”,采取“1+1+X+N”医联体模式(即:1家县级公立医院上联1家三甲医院,下联X个乡镇卫生院、N个村卫生室),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的2大县域医疗管理集团,全面覆盖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内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明确102种不轻易外转病种和100种下转病种,引导50个病种在基层首诊,落实分级诊疗职责,合理引导患者就诊。
(二)回归公益本质,费用管控实现精细化。着眼解决群众“看病贵”,大力推行单病种付费,对每个病种严格制定付费标准,超标准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结余奖励划归医院所有。实施100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坚持服务质量标准,诊治过程全程透明,就诊事项患者全部知晓。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打破以药养医机制,三年累计减少群众医药费用1亿多元。严格执行药品“带量采购”和“两票制”,采用规范医药收费行为、严格处方点评、严控大型设备检查等8项措施控制医药费用,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由改革前的41.68%下降到30.94%,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控制在20元以内,次均费用增幅减缓到4%以内。
(三)着眼制度创新,医院管理实现科学化。坚持在改革创新中严格医院管理,强化政府办医职能,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公立医院重大项目实施、院长选聘、绩效考核等,形成办医主体明确、部门政策协同、决策科学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新体制。
(四)兼顾全面均衡,体系建设实现标准化。着眼卫计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区域均衡、体系均衡、结构均衡”体系建设三原则,不断优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新建县人民医院业务办公楼14.29万平方米,添置医疗设施1.35亿元,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同时推进县中医院、县妇幼计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坚持保基本强基层,投入3.5亿元,完成了28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县367个行政村(社区)均建有标准化的村卫生室。激活社会资本,推进社团、民营及个体医疗机构百花齐放、协同发展,设置民营医疗机构105家。
(五)注重质效提升,资源利用实现最大化。实行“县管乡用”人事制度,将乡镇卫生院的一定编制调剂到县级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按调剂的编制数量长期派驻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互认互用,促进城乡医疗资源共用共享。共有11个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 “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1个乡镇卫生院创建为一甲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创建为“县级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
(六)激发内生动力,薪酬改革实现规范化。为激发和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积极性,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三制一控一考核”绩效薪酬机制(“三制”即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制、院长目标年薪制、动态调整机制,“一控”即医院薪酬总额控制在医院基本支出总额的36%以内,“一考核”即实施绩效综合评价考核),构建起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同工同酬,在核定岗位绩效工资总额、核算薪酬总额、核定院长年薪、聘用中层干部不分编制内外。核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院长目标年薪总额分别为30.71万元、25.59万元,较改革前大幅度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职工人均工资较改革前增长39.05%,年均增长9.5%。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乡村医生聘用机制和退出机制。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参与度、成就感都得以充分激发,主动融入改革的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
三、成效初显实现四个转变
(一)思想观念转变,医院运行更顺畅。持续开展医疗领域不正之风、药械招采用等五大专项整治,确保改革全过程风清气正。从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33名社会监督员进行作风监督,并委托民调机构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向好,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观念提升。从医院运行情况看,公立医院总诊疗量较改革前增长30.33%,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确定65个病种门诊不输液,全县门诊输液比例下降约15%;医疗业务增幅控制在10%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7.28%,较改革前提升10.13%。
(二)服务方式转变,群众就医更方便。联合解放军总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中医院等名院名校,推进“心电诊断、影像诊断、远程会诊、临床检验、病理会诊”远程诊疗中心建设,群众不出本地即可享受高水准、高质量的诊疗服务。着力打造城乡一体“15分钟医疗服务圈”,城乡居民通过步行或乘车15分钟内均能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实现基层首诊率65%以上,较改革前上升20.64%;县域内就诊率达93%,较改革前上升13%。签约服务“零距离”、“零障碍”,以“1名县级专家+1名乡镇全科医生+1名乡村医生”模式,精选1026名医生组成402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定期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全县贫困户及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费用结算转变,看病省钱更省心。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对公立医院就诊费用结算方式再优化、程序再简化。整合卫生计生、民政、社保、红十字会等7类政策性医疗救助,每年设立2500万元医疗扶贫专项兜底救助资金,对贫困群众特病门诊超过1000元、住院费用超过2000元的自付费用按90%比例报销,住院个人支付费用5000元封顶,全县建卡贫困户6.8万人看病就医进行兜底保障。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群众入院时不交住院押金、不缴预付款,在医疗机构内即可实现7类政策性救助和兜底性救助“一站式”结算,群众就诊结算更加便捷、更加省心。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患者满意度达95%以上,医务人员满意度达96%以上。
(四)医患关系转变,社会更加和谐。强化医疗队伍建设,县外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每年定期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拼”“作风大竞赛”活动,“名医名院名院长”“十佳护士”评选活动,以及远程培训农村卫生人员等。持续开展“走进妇儿医生”“走进护士”“走进村医”等系列专题报道,把病人当亲人的品牌效应充分彰显。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整治行动,加强医疗机构联防联控治安保卫体系建设及安全防护基础建设,完善医患沟通和医院投诉管理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保险分担机制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推进医患矛盾纠纷处理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