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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全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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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全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 2017-09-07 17:01

    近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加快健康陕西建设、推进全省深化医改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全面安排。

    我省《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从去年6月开始,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按照国家“十三五”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结合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班子进行调研论证、学习考察、理清思路、搭建框架。12月份《全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出台后,根据国家规划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实调整。在充分征求国务院医改办、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后,又进行多轮修改完善并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实施方案》共分为4部分,一是“十三五”期间全省医改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坚持示范引领、统筹实施。二是主要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重点工作任务,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基本医保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构建综合监管制度和统筹实施相关领域改革共6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9项具体任务。四是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卫生的投入力度;强化督查评估,加快工作任务推进;强化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共同开创全省医改新局面。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较高水平,其中居民人均寿命达到76.7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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