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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健委公布第一批普惠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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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健委公布第一批普惠托育机构

时间: 2022-12-28 14:5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陕发〔2021〕21号)有关“发展普惠托服务体系”的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下发了《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普惠托育是指服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省卫健委、省发改委要求全省普惠托育服务认定方法、标准原则上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召开当地婴幼儿照护联席会议讨论、公示决定,每2年认定一次。各县区在托育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邀请托育机构园长(负责人)、婴幼儿监护人(家长)、社会第三方人士等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本县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议价格、机构名单,并将拟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名单、服务价格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正常,最终形成本县区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和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并运用。经逐级申报、审核,确定全省第一批342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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