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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申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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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申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时间: 2020-07-24 10:20

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内容有: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二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街道(乡镇),包括应用多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街道或乡镇。三是支持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包括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

这次申报的主要条件。示范企业:应为中国大陆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产品制造企业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服务企业、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示范街道(乡镇):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采用不少于5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5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整个区域内得到规模化应用,已建设或同时申报了至少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研制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地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的企业和街道,以及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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