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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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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08-21 17:1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老龄办(卫生健康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老龄办(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传承中华孝文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在建国70周年和全国第十个“敬老月”到来之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具有陕西省户籍并长期居住在陕西省境内的18周岁以上孝亲敬老事迹突出人士。西安市推荐候选人2名,其它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各推荐候选人 1 名。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模范践行中华传统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精心照料弱病残老人,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事迹突出感人至深,社会普遍赞誉。

(二)关爱社会老人,扶助特困老人,长期义务赡养、照料社会上孤、寡、病、残老人,持之以恒,面对困难不离不弃,受到群众普遍称赞。

(三)重视、关心、支持老年公益事业,积极捐助、投资老年福利事业,贡献较大,社会反响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奋工作,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事迹突出,受到单位、老人亲属、社会广泛好评。

三、材料报送

(一)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见附表,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1500字左右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50字以内个人感言。先进典型材料要突出事迹的具体性,避免平铺直叙。

(三)1张二寸免冠彩照(蓝色背景)和不少于5张日常工作照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1M)。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省级部门主办,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初审(9月5日前)。各市级老龄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省级评审(9月6日-9月10日)。组织专家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

第三阶段:表彰总结(9月29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通报表彰,结合敬老月活动举办颁奖典礼,并持续在媒体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活动作为宣传新时代老龄工作、弘扬敬老爱老助老风尚和迎接建国70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注重核实典型事迹。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地要对先进典型事迹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真正把百姓称赞、社会赞誉、典型突出的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推荐上来,充分体现时代先进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评选的过程,也是宣传、学习楷模的过程,各地要充分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挖掘孝亲敬老楷模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树立新时代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请各地于2019年9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李莉    电话:029-63917883

电子邮箱:2872631070@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37号楼605室

附件: 陕西省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推荐表.doc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关于开展新时代三秦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老龄办发[2019]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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