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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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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7-06-27 08:2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努力为我省实施健康陕西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各方人员讲好陕西卫生计生故事,不断提高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陕西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类别

   (一)评选范围:2016年度在中央、省、市三级具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媒体上刊播、反映陕西卫生计生工作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作者不限。

   (二)作品类别:分为报刊类(含网络)、广播电视类。报刊类作品包括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图片新闻等。广播电视类包括新闻、评论、访谈、专题等。

    二、作品推荐

   (一)各市负责本地区新闻作品的选送,每个市限送10篇,其中至少要有2篇广播电视类作品。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各送2篇。委直委管各单位至少报送1篇。

   (二)人民日报陕西分社、新华社陕西分社、健康报陕西记者站、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三秦都市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人民网、西部网、陕西网各报送3篇。

   (三)各市、各单位除报送参评作品外,请将2016年度在中央、省、市三级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总数,附作品目录一并上报,作为评选集体奖的依据。

    三、评选机构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专家,按作品分类分组进行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参评作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对推动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 作品真实反映我省卫生计生工作者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精湛医术、高尚情操和感人事迹,以及在健康扶贫、医改、生育政策调整等其它重点工作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

   (三)作品主题鲜明,观点客观正面,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符合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典型性的要求。

    五、奖项设置

    “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奖”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若干个。同时,根据各市、各单位2016年度新闻宣传数量、质量等综合情况,进行集体奖评选。

    六、作品报送

    (一)由各市对辖区内参评作品初评后统一报送,委直委管单位和各新闻单位直接报送。参评作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二)申报者填写《2016年度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申报表》(可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sxwjw.sha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作品。报刊类作品为报纸(网页)复印件及文字稿。广播电视类作品为DVD光盘及文字稿。图片类作品冲印8英寸规格,按附件3粘贴。申报材料一式2份,盖公章。

    (三)报送单位填写《2016年度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目录》、《2016年度新闻发稿目录》两份表格,盖公章。

    (四)参评作品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作者享有作品版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且不另支付报酬,但不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推荐作品及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处。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处 蔡良良

    联系电话:(029)89620665

    邮箱:372125166@qq.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省卫生计生委宣传科教处

    邮编:710003

 

    附件:

    1.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推荐作品目录

    2.2016年度新闻发稿目录

    3.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申报表

    4.陕西省卫生计生好新闻图片作品粘贴式样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7年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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