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渭滨区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工作>基层卫生> 工作动态

渭滨区将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时间: 2018-06-12 09:28

日前,渭滨区印发《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实施“三大”行动,着力提升各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消除城乡差距,助力脱贫攻坚。本次能力提升以11个贫困村为重点,通过加强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在基础建设和环境整治方面:确保村卫生室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房屋面积不得少于60平米,基本内设达到4室分设(药房、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开展输液的村卫生室,经验收达标的要增设留观室。室内外环境规划有序、整洁舒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在基本设备配置方面:卫生室标准化10大件(电脑、打印机、身高体重计、诊查床、西药品柜、输液椅、中医适宜技术基本设施(套)、中药柜、血压计、听诊器、出诊箱)配置到位,配置率达到100%

在名称和标识统一方面:按照《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启用乡镇卫生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陕卫农发〔2008419号)要求,村卫生室统一悬挂规范的标识标牌,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铭牌、统一形象。

在药品配备方面: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中医药全覆盖,确保群众基本治疗用药不少于120种(类),能够开展中医适宜技术。

二是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落实村卫生室人员配置:按照《宝鸡市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多种渠道完成全区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配置。对于暂无村医执业或常住人口较少的偏远村由镇卫生院安排职工轮流驻村或定期巡诊或统筹安排,保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该村乡村医生各项待遇由实际驻村或巡诊人员享受。

健全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建设: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村委会主任履行村卫生室法人职责,各镇卫生院受区卫计局的委托,履行本辖区内卫生计生业务管理职责,在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药械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按要求无偿提供,辖区卫生院做好下拨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理顺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体制: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使60岁以下(合格)人员达到从事公共卫生协管工作的能力,实现人员的规范管理,灵活安排。

三是实施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要求,在现有国家各种培训教育的基础上,每年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开展本级集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接受上级医疗机构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健全考核退出机制:定期组织实施对全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严格考核考评,对医德医风好、服务行为规范、考核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职称评定、聘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医德医风不良、服务行为不规范、群众考评差、业务考核不合格人员建议村委会予以辞退,使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能力不退步、不降低。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信息化标准,以服务患者为出发点,以信息化为核心,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逐步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应用系统,建立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与上级公立医院互联互通,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对不实施信息化联通共享的村卫生室,各镇卫生院在年度考核时,给予暂缓考核或扣减相应考核分值。

渭滨区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中,将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统筹推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评价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投入、严格考评考核等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刘新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陕ICP备19009623 网站标识码: 6100000034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