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2015—2016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我省101 所乡镇卫生院荣获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
2016年我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制定了《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从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创新群众参与方式等方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上报110所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评选,最终101所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评审,通过率达91.8%。
2017年我省将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践行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为抓手,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到2020年,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均达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