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10日发布《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件聚焦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及涉水产品五大领域,构建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筑牢群众健康防线。
《办法》主要对政府和部门职责、供水单位和经营单位职责、供水卫生管理、涉水产品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应急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以及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新型供水经营单位等的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农村生活饮用水差异化监管要求,根据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规模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型作出不同管理规定;针对新型生活饮用水监管存在空白的问题,对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等新型生活饮用水的监管作出具体规定,并提出具体卫生监督要求。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饮用水卫生监管步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