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妇幼函〔2018〕571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妇幼发〔2016〕175号)要求,经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自查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估,我省共有16个医疗保健机构达到《陕西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评审标准》,拟确定为2018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现将符合标准的16个医疗保健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反映,联系电话:029-89620631。
附件:2018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名单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2018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名单
1.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2.陕西省森工医院
3.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4.渭南市第一医院
5.临潼区妇幼保健院
6.洛南县妇幼保健院
7.省人民医院
8.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9.榆林市儿童医院
10.大荔县妇幼保健院
11.汉阴县妇幼保健院
12.3201医院
13.洋县妇幼保健院
14.陕西省康复医院、
15.富平县妇幼保健院
16.扈邑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