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余晴、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副处长王晓鸿、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詹养义、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干部毛隆应邀做客陕西新闻广播《秦风热线》栏目,围绕全省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与听众、网友交流。
一、请介绍下为什么要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答:卫生健康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医疗机构是我们党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群众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的风向标。今年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一是从中央和省上的要求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中省纪委也做了有关部署。因此,我们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这是从政治上要抓的大事、要事。
二是从群众的呼声看,根据人民网提供的陕西省2022年“领导留言板”数据显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留言共1900件,是热点领域之一,主要涉及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医院管理等多方面。这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的要求和诉求依然很高。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是深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
三是从现实需要看,今年,我们深入剖析全国范围内的有关案例,发现“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从近年来我省查处的马柏林、李强、刘增耀等案件来看,医疗领域存在一些系统性问题,需要下功夫来解决,着力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二、今年“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好的。我们这次整治的主要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好的。我们今年整治的重点包括4方面11项重点问题: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四)着力解决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整治重点:一是各级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三、在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卫健部门主要承担哪些职责任务?
答:今年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成立了由省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省卫健委是牵头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我们卫健委。各市县也相应设立了工作专班。
作为牵头部门,我们卫健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承担组织协调、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任务,负责专项整治相关会议召集、工作会商、督导检查筹划组织等工作。同时对照全省《工作方案》要求,抓好与职责业务相关的工作。比如: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规范和指导、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受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有关投诉、举报及建议等工作。
四、在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药监部门主要承担哪些职责任务?
答:全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主要承担涉及以下三方面相关问题,一是针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问题;二是针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问题;三是针对“着力解决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五、在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监管方面,我省目前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成效?
答: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等党建工作基础上,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推进实施“强作风、保安全、促发展”建设年,持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不断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紧紧围绕“两品一械”职能监管工作,强化各类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联合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举办全省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业务培训,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严查重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化解。严查严控安全风险,采取风险清单制、销号制、会商制,抓早抓小、系统排查,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药品生产、注册、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等6项风险会商制度。三是制发《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实行信用等级自动评定、动态调整和实时公开常态化管理。通过建成的8家实训基地,建立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药械化实训基地体系,促进企业守法守信。四是强化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支持防疫药械保产保供。印发加强中亚峰会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加强中国—中亚峰会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五是持续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以省食药安办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示范单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开展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开展市县药品检查标准化专题调研,完成了2022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优化完善我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功能,新开发“政企互动”和“通知公告”两个功能模块。与国家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沟通,制发电子版执业药师注册证,全面实现全省药械化监管业务“应上尽上、全程网办”。采取理论培训、以检代训、评价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员培训20余次。着力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技术审评、药物警戒能力,跟进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审批,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推进新版GB9706系列标准实施。深入推进全省药械化监测哨点基地建设,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风险预警信号处理58次。六是积极开展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与卫健、医保协同配合,并联合开展了疫苗、集采中选品种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持续深化“三医联动”走深走实。七是落实落细以高质量监管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33条措施和高质量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4条举措。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推进“百人帮百企”行动,精准定对象、定内容、定举措,加大对ECMO等三类器械注册人技术精准帮扶力度,助力产品加速上市。八是结合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主题为“打击假冒伪劣 保障药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假防假能力。协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单位召开药品案件会商会,通报药品案件线索情况。举办了全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和陕西省IV级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提升了全省县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九是印发《关于许可、审评、检查、检验、稽查、人事和账务七项负面清单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廉政制度规定,大力推进“政治药监、廉洁药监、为民药监、法治药监、发展药监”建设,从严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十不准”》等规范。
六、针对治理“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问题,我们有些工作措施?
答:针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问题。我局一是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存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及其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全链条追溯力度,并将相关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同级卫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对全省36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注册和备案的医疗机构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走私、非法翻新、拼装的医疗设备、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800余家次,责令整改101家次,约谈医疗机构54家次,对5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
七、我们知道,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关系每个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请您谈谈省医保局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答: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始终将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医保局成立医疗,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实抓好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开展覆盖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线索核查等工作。自2018年以来,共处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疗机构3.03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15.88亿元。深化综合监管,全省共破获医保诈骗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名,打掉涉诈医疗机构1家,欺诈骗保团伙5个,累计追缴医保基金299.95万元,
二是完善监管体制。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包括医保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为强化打击力度,省局全面推进行政监管工作,推进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建设,提升行政监督检查力量。目前,全省12个市(区)已有9个市、51个区县建立了基金监管专职机构。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去年,省局组织了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核查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把三假(假病人、假票据、假病情)行为、心内、骨科、血液透析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四是强化信息赋能。深化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的应用,推进医疗保障场景监控子系统应用,累计核查疑点总量 89.5万条,查出违规74.25万人次,实际扣款金额达到6468.14万元。加强医保大数据筛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
五是健全监管制度。出台了《向社会力量购买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办法(试行)》,制定《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下发《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
六是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每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增强群众参与监管的意识。今年,我们修订了医保基金监管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500元的金额下限。去年,省医保局收到举报线索22条,经核查有效线索为7条,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共追回医保基金89.38万元。
八、在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工作,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我省目前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成效?
答:(一)完善集采相关制度。一是印发了《陕西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确保集采中选结果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医保招采子系统全面上线,出台《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药耗阳光挂网采购工作。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网采行为,促进网采率提升,挤压公立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空间。
(二)常态化推进集采工作。截至2023年6月,全省累计执行集采药品品种453个,实现了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药品3大领域全覆盖;集采医用耗材17大类20个项目,重点聚焦在心内、骨科、眼科、口腔、外科等重点科室的主要高值耗材和全省使用量大的普通医用耗材。中选品种平均降幅超过50%,累计节约年采购资金约52.85亿元。我省集采工作开展四年来,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10省(区)联盟人工晶体、8省(区)联盟心脏起搏器、16省(区)联盟口腔正畸托槽、11省(区)联盟未过评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均降幅分别为44%、58%、43%、63%,预计每年可为联盟省份节约采购资金10.44亿元。医药价格大幅下降,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涉及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我们老百姓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能够向哪些部门反映?
答:关于涉及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方面的投诉和问题反映渠道有多种。
省级层面:我们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人员力量配备,优化了电话、邮箱、信访等相结合的监督举报方式,在省卫健委官方网站首页位置设置专项整治监督举报链接,将医疗领域专项整治有关内容和省卫生健康委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开,让群众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到整治时间、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信息,更加方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群众反映问题。同样,在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官方网站也设置了专项整治监督举报链接。
各地市、各医疗机构方面:我们要求各市县卫健行政部门、各医院全部设立电话、网络、信函等投诉举报方式,并参照省卫健委官网公布的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专项整治的监督举报内容和方式。同时,要求二级以上医院按照统一的公告格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电话、邮箱),并张贴于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等处醒目位置,进一步提醒督促医院及医务人员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目前,我们已随并随机对202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市县医疗机构举报电话畅通情况进行了抽查。也欢迎群众帮助我们进行监督。
此外,对于医疗行为造成的医疗纠纷问题,群众可以向省市县三级医调委进行人民调解。其中,陕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位于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止园饭店内,它是由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接受省司法厅和省卫健委共同指导,是行业性、专业性、独立于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指导市、县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疑难、重大和跨区域的医疗纠纷,推动调保结合等工作,在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十、我省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开展了四个多月,目前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答:好的。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产生了积极变化。
一是畅通举报方式,严查问题线索。组织各级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官方网站、门诊大厅等场所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进一步强化各地各单位纪律意识。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共收到问题线索1732件,办结1610件,处理人员444人。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推进问题整改。截至6月30日,全省已组织2225家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临床科室和职能科室18165个,自查发现问题4759个,已整改问题4194个,其余问题加快整改中。
三是深化廉洁从业行动,提升廉洁从业水平。通过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全面建立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全省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知晓度、熟悉度、执行度不断增加。今年以来,通过主动归还、冲抵住院费等形式,累计退还患者及家属“红包”2295个,全省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明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是推进结果互认,节约医疗成本。上半年,组织全省882家医疗机构(共942家检验实验室)开展检验结果室间质量评价,对少数存在质评不合格检查项目的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为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打牢基础。同时组织遴选并向社会公布了首批76家医疗机构(共86家实验室)的19项检验结果纳入全省医学检验互认范围,目前正在组织遴选第二批次检验互认医疗机构和检验项目,同时制定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相关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内部服务流程,减少了患者经济负担,缩减了医保基金开支。
五是严格药品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将41种临床使用金额异常偏高或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药品,纳入我省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范围。对不达标的14家三级公立医院、18家二级公立医院开展省级督查。修订《陕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进一步细化173种抗菌药物品种(通用名)分级管理要求,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等指标体系,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
六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备案事项25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网上办理;与10个设区市政府、6个自贸区管委会全部重签或续签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书,妥善解决委托事项承接单位与实际行使审批职能部门不一致的问题。坚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今年1-5月组织各市县对8974家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其中二级)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查办案件324件,查处无证行医案件51件。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印发《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利用三个月集中整治“医托”及“乱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
七是立足堵塞漏洞,着力建章立制。今年以来,针对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督导等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订或修订了《陕西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相关规定》《陕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陕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24项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编印下发《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汇编》,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推进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医疗机构共新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15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