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陕西省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1日
陕西省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以充分发挥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参照省委宣传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 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系统内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1、持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2、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中、省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
3、大力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省出台的其他办案指南;
4、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方面打击重点;
5、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综合性成果;
6、深入宣传各地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一类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综合情况;
7、深入宣传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
8、深入报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9、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大力宣传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正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的可喜变化。
10、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做法,开展源头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做法。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格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延伸宣传工作,迅速形成并保持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1、制定一个方案。各单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总体部署及陕西省卫计委印发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98号)结合本地市、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市、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宣传工作纳入方案和计划,广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本单位充分发动、有效落实。
2、组织一次大摸排。各地市、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发生在医疗系统和医疗场所的“医闹”、各种“人身伤害”事件进行一次大摸排,多渠道收集掌握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形成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3、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各单位要在2018.12-2019.2月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医院门口或公告栏等醒目场所张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在医院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或在LED宣传栏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宣传攻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重要时期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创新方法举措,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精心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协调媒体刊发(播)报道相关工作,打好组合拳,增强实效性。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2、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的总体安排,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主动作为,用好成果。要通过宣传,在全系统内形成声势浩大的强大合力,使黑恶势力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充分运用好宣传成果,积极回应群众举报,做到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动进攻,深挖细查、倒排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4、加强工作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门领导、专门人员负责包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宣传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足额拨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将宣传工作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考评,量化考核指标,提高分值权重,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市内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报道素材,动态掌握宣传工作整体状况,适时调整校准宣传方向,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5、加强宣传纪律,稳妥推进报道。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对尚未结案的案件做定性报道。要加强审核把关,不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不渲染涉黑涉恶犯罪暴力场景,拿不准的稿件送省卫健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注意保护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