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镇坪县紧紧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政府引导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强化四方统筹、实施四定原则、坚持四严管理、统一四化标准”的四位一体托育模式,实现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2021年,镇坪县共有0--3岁婴幼儿1825人,占全县人口3%,截至目前,全县规划了6个托育服务机构554个托位,其中2个托育服务机构已正式开园,3个托育服务机构正在审批,1个已开工建设,预计在2022年建成,届时全县可实现普惠托育全覆盖,为镇坪县脱贫人口及“三类对象”提供了托育便利,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做法:
一、加强“四方统筹”,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筹,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统筹是做好托育工作的关键。为有效调动部门参与决策、社会机构参与托育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卫健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托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工作。二是加大项目统筹,强力整合资源。加强项目统筹是做好托育工作的基础。领导小组抽调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组成托育工作研究专班,负责政策方案制定、项目策划包装、规划审定及日常工作推进。三是加强管理统筹,体现政策优惠。加强管理统筹是做好托育工作的核心。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普托工作政策体系,出台《镇坪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镇坪县托育服务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在目标任务、资金管理、服务评比等方面做出了制度性设计。四是加强考核统筹,实施部门联动。加强考核统筹是做好托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县委、县政府把普托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点任务,县委组织部列入《干部实绩档案》、县监察委列入《干部痕迹档案》关联管理,以考核管理为抓手,为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实施“四定原则”,优选经营主体。一是明确原则定方向。制定《镇坪县托育服务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企业准入机制,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联席会议综合评估优选。二是明确规范定标准。根据相应的房屋、师资、安全标准和《镇坪县普惠式托育服务区域规划》等软硬件要求,对自主申报企业创建标准设立了50项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评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是明确关键定权重。在考核细则中,强化管理要素、人员要素,百分制打分,其中场所硬件标准20分、人员师资标准25分、规范化管理55分,让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特别是服务能力成为核心指向。四是公开透明定程序。择优确定遴选企业,实行三步走,即:公示、遴选、运营三个环节,最终按照《镇坪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给予补助。
三、坚持“四严管理”,增强资金效益。一是严定方案细则、突出操作性。县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联合下发《镇坪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14条,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管理。二是严把兑付关口、突出程序性。实行“4321”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到账后按照协议约定,县卫健局在3日内向经营企业支付40%, 装修完工支付30%,验收完毕支付20%,开圆满一年绩效评价分值与开园前初评保持一致或更好支付1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三是严格追踪管理、强化动态性。制定企业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定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经营规模、托育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做到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四是严守合同契约、强化持续性。明确规定合作期限不得低于五年,若企业不按进度建设开园,将重新择优选择;若企业五年内出现停办,县政府将组成专班进行清产核资,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统一“四化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系统考核,确保服务规范化。建立托育考核、检查工作细则,待托育园运营后,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考核,确保服务规范化。二是精细管理,确保运营标准化。制定托育机构选址标准、功能区域标准、装修材质标准、组织架构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卫生健康标准、日常教养标准、膳食营养标准、客户服务标准,以标准确保运营更加精细化,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培训,确保师资专业化。从业人员分4个层次进行培训,做到有的放矢。托育负责人,主要培训儿保教育和管理:保育人员,主要培训婴幼儿保健和心理健康;营养师,主要培训营养搭配和烹饪技术:安保人员,主要培训安全保卫知识。四是完善制度,确保监管常态化。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机构的收费退费、保教行为、班级环境、作息活动、从业资质、环境卫生与安全保健监管,以制度确保监管严格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