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特殊用药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用药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做好药品保障,探索实行“镇开处方、县级采购、统一报销”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贫困患病人员特殊用药“绿色通道”,解决了包括贫困患病人员在内的全市群众特殊用药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时刻牵挂着贫困患病人员的特殊用药问题。市委书记岳亮强调“要把贫困人口特殊用药做为健康扶贫的一项重要环节,下大气力解决贫困群众用药难的问题”,市长卫华多次过问贫困人口特殊用药工作进展情况。市卫计局高度重视,积极调研论证,大胆探索实践,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患病重点人群的特殊用药需求,逐步探索出了一条 “镇开处方、县级采购、统一报销”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贫困患病人员特殊用药问题。
二、规范完善工作程序。贫困患病人员特殊用药“绿色通道”明确规定:各县(市)从贫困患病人员用药中筛选出临床必须但又没有替代品的目录外药品,市场上可以购买到的由患者购买,县级财政报销50%,报销限额不超过门诊特殊慢病报销限额;市场上购买不到的院内制剂由乡镇卫生院开具处方,各县市每月汇总收集一次报送市卫计局。市卫计局依据处方统一协调各制剂医院,并委托市中心医院代购药品,随后由各县级医院从市中心医院领取药品,免费分发给贫困患病人员。目前,各县市积极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对接,在贫困患病人员认定、药品保障和报销流程方面进行细化、完善,确保贫困人员特殊用药工作稳步推进。
三、及时解决用药费用。慢性病病人门诊药品供应,在全市认定的32种慢性病病种目录中,按每个病种提供10种左右(总共提供266种药品)的基本药物供医生和群众选择,由乡镇卫生院收集患者用药目录,向配送企业联系采购,患者从乡镇卫生院购买,费用按门诊特殊慢病及时报销。县级医院同时开展门诊特殊慢病药品供应和实时报销业务。对同时患有2种以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年度报销限额为其中2种慢性病年度报销限额之和。对于支付能力较弱的慢性病患者,所购药品费用在现有政策报销基础上,对剩余部分再利用兜底资金报销70%。
四、不断拓宽服务内容。为了加强低价药及常用药品的供应保障,8月底,市卫计局组建了全市统一的采购联合体,成立了全市议价专家库,对低价药和妇儿专科非专利等直接挂网药品进行议价,医疗机构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阳光采购,目前整理出低价药和直接挂网药近5000条目录,在再遴选的基础上,10月下旬开始议价,保障此类药品的供应。同时要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落实各单位现实际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基础上再分别增加20%、30%的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增加群众的非基本药物用药选择。目前,兴平、永寿、武功、旬邑、淳化、彬县等6个县市从西京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代购的第一批药品已全部发放到贫困患者手中。武功县贫困患者特殊用药保障已实现常态化。旬邑县底庙镇余家庄村做过肾移植手术的村民万选恒在通过贫困人口特殊用药“绿色通道”拿到县医院送来的调理通宝胶囊2号、清温颗粒等大医院自制药品后激动的说:“党和政府好,健康扶贫政策好,我现在不出门也能吃上到外面花钱也买不上的救命药!”据了解,我市在全省首家开通的农村贫困患病人员特殊用药“绿色通道”,不仅解决了贫困群众“吃药难”的问题,还极大减少了贫困人员的购药及往返交通费支出,全市贫困患病人口获得感明显增强。
做好贫困人员慢性病药品保障,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落细落小落具体的重要载体,是真正为贫困人员送温暖、送关爱的重要举措,对于迅速解决突出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进改革由量变向质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贫困患者用药“绿色通道”打通后,不仅解决了贫困群众“吃药难”“买不到”“药价高”的问题,还极大减少了贫困人员的购药及往返交通费支出,全市贫困患病人口获得感明显增强。这一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一是健康扶贫不仅要在现有扶贫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还要在解决贫困患病群众用药难的问题上做文章,真心实意为贫困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保障措施,积极收集群众特殊用药需求,保证用药信息准确、发放过程高效规范。三是要强化部门配合。卫计、财政、扶贫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协调配合力度,确保这一惠民政策尽快落地,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