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现将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具备评审权限的市及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要求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人员借调超过6个月的、已脱离专业技术工作从事管理等岗位人员、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科室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申报人单位须提交《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研究员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聘任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2.申报副研究员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聘任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聘任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
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且专业应为医学、理学、生物学等与医学基础研究领域相关的专业。
(四)专业能力要求
1.申报研究员资格
(1)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国家和全省卫生健康发展需求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能力强。
(2)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研究技术问题,医学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专业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具有培养科研人才或指导下级医学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1)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跟踪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国家和全省卫生健康发展需求开展医学研究,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推广能力。
(2)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医学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医学研究工作,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3)具有指导下级医学研究人员开展研究的能力。
(五)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研究员资格须在副研究员期间取得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3项,申报副研究员资格须在助理研究员期间取得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研究项目子课题,或经费30万元(含,以到所在单位账户为准)以上横向研究课题。
(2)作为排名第1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二区及以上)收录1篇。
(3)作为排名第1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统计源期刊上发表具有CN、ISSN刊号的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要求3000字以上。
(4)完成独著1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具有ISBN号和CIP数据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5)研究领域国家一级学会分会(及以上等级)学术会议大会报告。
(6)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7)以第一培育人取得国家级新品种权1项。
(六)继续教育条件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22年开始,按照不少于晋升条件规定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时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其中2023年-2026年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得少于16学时)。公需课、专业课学时认定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下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单为准。
(七)不得申报和延迟申报
任现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不合格的不得申报,应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延迟申报,应扣除相应年份后再累计计算任职年限;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5.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三、评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要求,2026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信息化方式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均为聘任现职称以来取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二)逐级审核推荐(10月2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汇总所属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级各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结果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由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结果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主管单位完成审核后,通过系统汇总导出审核通过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审核不通过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至推荐单位。中央驻陕单位需委托我省评审的职称资格,由委托评审单位将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相应的岗位管理部门在空岗证明上加盖公章后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当日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第1个工作日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业绩成果相关说明
详见附件1。
五、相关政策说明
详见附件2。
六、相关要求
(一)我省用人单位须归口相关的市(区)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单位申报。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须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申报人员身份类型组织审核和推荐,严格规范申报渠道。
(二)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要从严审核申报材料,以前年度资格审核未通过且今年无新增业绩材料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详见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四)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及各类评审表格详见附件3。
(五)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包括资格确认、系列转换、突出贡献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等),具体安排以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通知为准。现场答辩每人至少完成3道答辩题目,自辩题由参评人员自主选题,要能充分代表其专业理论和实践水平,专家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提问。除自辩题外,其余2道题目应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评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个性化问题。
(六)申报人员及单位要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及中央驻陕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要及时准确解答所属人员的政策咨询,按照要求指导所属人员完成申报工作,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有问题应及时报告。
省人社厅联系电话:029-63915094
省卫健委联系电话:029-89620592 18161817127
技术支持邮箱:609405417@qq.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
附件1
业绩成果相关说明
一、所提供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
二、申报者提供的业绩成果应与医学基础研究领域一致,涉及的学科专业应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
三、论文以正式刊发为准,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予认可。论文如属保密而未发表,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定和证明。
四、纵向科研项目指基金委、科技部(厅)、发改委直接下达的研发性项目,横向项目为非财政经费研发性项目。科研项目日期以结题时间为准。
五、SCI论文分区参照JCR分区,以论文发表年度分区情况为准,须提供JCR分区检索证明。
六、“专著”应为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含“编”“编著”类著作,论文集、文章汇编、资料手册、总结报告等不计入“专著”。
七、会议报告应为由申报专业领域国家级学会或国家级学会一级分会或省级学会(均为自然科学类)主办的学术年会,在主会场发表的现场报告。需提供会议手册报告名录、报告内容摘要、实际参会证明等,经单位审核确认。
八、发明专利:上传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件和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
附件2
相关政策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确认,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本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行确认,须提供任职资格批复、评审表、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确认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已转换到医学基础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申报转换职称系列,按照医学基础研究领域评审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通过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原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确因工作需要已由卫生系列转换至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的人员,不得再次转换卫生系列职称。
(三)军队退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挥军队退役医学基础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地方骨干作用,畅通职称申报渠道。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灵活就业等退役医学基础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受理并报送至其档案托管机构,由档案托管机构统一申报。
(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基础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由所在单位据实出具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五)外省、中央驻陕单位委托评审。外省(交流、协作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评审的,需由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陕单位或外省驻陕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经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指定相关评审委员会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受理,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受理上述委托评审材料。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委托评审结果无效。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层级等的评审结果无效。
(六)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1.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招收培养的博士后人才,出站后在陕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且符合考核认定标准的人员,可参照“我省用人单位引进的博士后人才”相关条款执行。
2.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研究系列职称时,须为2017年10月1日以后引进并满足我省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能力标准条件,申报方式为线下申报,需提供一式3份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的《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
(七)职称申报系统网址。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人社内网登录网址:http://10.190.134.115/zcgl。
(八)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有关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省人社厅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
(九)任职年限及论文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
(十)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元。
附件3
职称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必须上传.JPG格式的扫描图片(不能用手机拍照或使用PDF格式),除个人照片大小不能超过70—90K以外,其他申报材料每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450—500K。上传过程中,如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按操作说明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将图片处理成5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员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应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系统内所有标注有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准确填写。
一、信息填报
评审通知:(正高级、副高级)2026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请务必准确选择评审通知,因误操作造成无法提交参评信息的,由相关单位(责任人)负责。
(一)基本情况
1.申报专业:选择自然科学研究。
2.本专业工作年限:仅填写从事医学基础研究领域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3.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与工作单位公章一致)。
4.参加工作日期:勾选。
5.编码单位:勾选,编码单位指本人所在单位所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及以下单位选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各市(区)省级单位选填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6.持何职业资格(或一体化)证书:如实填写。
(1)取得时间:勾选。
(2)职业资格证书:如实填写。
7.岗位及行政职务:如实填写现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及行政职务。例:XXX科研究员,XXX科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科长、副科长。如未聘用行政职务可不填行政职务信息。
8.现职称:勾选。
(1)批准时间:勾选(职称证书授予时间)。
(2)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晋升副高人员,中级职称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本项填“无”。
(3)现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机关:职称证书签发机关全称。
9.申报职称:勾选(现职称的上一级职称,转评、晋升人员勾选现具有职称或上一级职称)。
10.资格确认:勾选(外省、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或职称确认与职称晋升评审同步进行的人员勾选,并在“资格确认”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在“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中上传完整的任职资格批复、评审表、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11.是否贫困县:勾选(仅限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为正常参评)。
12.是否基层:不勾选。
13.特殊贡献情况:勾选(符合“援藏、援疆、援青”倾斜政策的人员,还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有关资料;不勾选,视为正常参评)。
14.工作单位层级:勾选(省级单位、市级单位、区级单位、县级单位、县级市单位、中央驻陕单位)。
15.单位类型:按本人推荐单位的类型勾选。
(二)学历
1.第一学历:勾选(统招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现具有最高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需上传学位证书)要与申报使用的毕业证书层级一致。
2.何时毕业:勾选(要与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一致)。
3.毕业学校:填写毕业学校全称,与毕业证书公章一致。
4.专业: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5.学位:勾选(要与学位证书层级一致)。
6.培养方式:勾选(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学历;非全日制指全日制统招以外的后取学历)。
(三)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
1.近期年度考核:勾选(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如考核结果优秀需上传相关文件)。
2.继续教育:填写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专业课、公需课总学时)。
(四)专业技术工作简历
按时间段分行如实填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例如:
XX年XX月--XX年XX月XX单位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
XX年XX月至今XX单位任XX(专业技术职务),负责XX(专业技术工作)。
(五)任职期间奖励
填写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专业奖励和其他奖励情况,须分项、分行填写,字数控制在200字内。按奖励情况如实填写,没有填“无”。
(六)任期内科研(业绩)成果
1.年度:XXXX,例如:2021或2020-2021。
2.成果名称:XXXX项目;来源:XXXX。
例如:XXXX科研项目、XXXX项目等。
3.经费:XX万元。
4.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名: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等。
5.状态或鉴定、时间:
(1)状态:已结题。
(2)时间:XXXX年XX月。
对应证明材料须在“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项目申请(首页、结论盖章页)、批复、合同(首页、结论盖章页)、工作成果报告(首页、结论盖章页)、验收申请(首页、结论盖章页)、验收结论(首页、结论盖章页)、项目任职(任命)等。
(七)任期内发表论文论著
1.出版年月:填写出版的具体年月,须与刊物出版年月一致。
2.论文、论著名称:填写论文、论著的全称。
3.作者排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
4.刊物(出版社)名称:填写刊物全称。
5.刊号(ISSN/CN、ISBN):完整的“ISSN/CN、ISBN”号。
6.刊物级别:中文核心、科技论文统计源等。
7.上传填写过的内容材料时,请认真阅读“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照片”的上传要求。
(八)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反映个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个人科研、业绩成果不要在“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处上传,请在“评审资料”的“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中上传)。
(九)破格条件说明
如实填写破格条件。
(十)资格确认
1.职称资格确认表: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XXXX(填写职称证书的专业)。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十一)转换系列
1.原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如实填写。
2.证书号码:如实填写职称证书号码。
3.取得资格方式:评审、统一考试等。
4.任职资格批准文号:XXXX〔XXXX〕XX号,例如:陕人社职字〔2019〕15号。
5.现工作单位及进入时间:XXXX.XX,例如:2010.05。
6.申请转换系列(专业)时间:勾选。
二、照片
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传至照片模块,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70—90K,支持JPG、PNG、JPEG格式。
三、证件电子图片
要求上传的图片均为大小450—500K的,格式为.JPG数码图片,不是PDF格式。(上传图片要清晰、完整、可辨)。
1.身份证:上传正、反两面。
2.学历及学位证书:上传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即申报学历)的全套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截止时间须为2026年12月31日。2001年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
3.职称证书:上传完整的职称证书(照片页、内容页)。
4.职(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职(执)业资格证书全部页面,注册类职(执)业资格证书还须上传注册证书的全部页面。
5.职称资格确认证明材料:上传完整的职称证书、任职(批复)文件、评审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上传“基层、援藏、援疆、援青、扶贫挂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资料。
四、评审申报材料
(一)各类表格、证明
1.承诺书:个人、单位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等材料: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表(评审制式表格)、加盖单位公章的聘任文件、劳动合同。同时还需上传社保缴费制式证明(2026年1-9月份)。
3.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扫描件: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二)专业论文、论著
1.论文: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页的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提供高校或正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查询网址截图。
2.论著:论著完整的封面、目录、扉页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国内出版的著作须有ISBN号和CIP号。
(三)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1.承担项目(项目完整资料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1)项目合同(立项书)等原件;(2)鉴定(验收)报告等原件;(3)项目任职(任命)文件等原件;(4)获相关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原件;(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2.发明专利:(1)清晰完整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2)专利公布公告网查截图图片。
3.荣誉称号:清晰完整的荣誉证书、相关授予部门的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4.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相关批准部门文件证书,清晰完整的已颁布执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封皮、目录、前言(起草人)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5.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仅将清晰完整的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奖励证书图片、奖励文件等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6.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仅将清晰完整的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其他奖励证书、奖励文件等原件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如:优秀党员、单位内部优秀个人等)。
7.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传完整清晰的2022—202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专业课、公需课认证报告图片,其他继续教育证书也需通过该平台认证后上传)。
8.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上传2022—2026年度(或2021—2025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图片等。
9.公开监督卡: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完善签字后,扫描保存.JPG格式上传。
五、公示证明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在审核申报人员“公示证明”处上传,(人数较多时,包含申报情况的公示人员名单同时上传;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休和节假日)。
单位需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材料的各项审核,将审核后的材料送审至上级审核部门,并及时查看系统,将需要补充的人员申报资料退回申报人员补充。
附件4
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经审查,XXX等XX位同志提供的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于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经研究,同意推荐以上XX位同志参加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特此证明。
附件:公示人员名单(需注明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级别)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