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318号),结合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度省级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日期 | 地市或单位 |
10月20日 | 上午 | 渭南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铜川市、榆林市、延安市 |
下午 | 省卫健委直属各单位 |
10月21日 | 上午 | 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延安大学、教育系统其他单位、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单位 |
下午 | 中央驻陕单位、健康医疗集团、通用环球集团、军民融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 |
10月22日 | 全天 |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提交单位介绍信、推荐函(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及申报简表。申报简表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与线上申报信息务必保持一致。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参评业绩代表作(提供原件):
(1)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参评,需提供: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2)以省(部)级科研课题参评,需提供:科研课题的全套资料,如项目申报资料、获批文件、课题任务书、项目合同、结题报告等。
(3)以发明专利参评,需提供:专利证书(全部信息)、专利说明等。
(4)以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参评,需提供:相关批准部门文件证书,规范封皮、目录、前言、正文资料等。
(5)以论著性文章参评,需提供:高校或正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文章封面正反页、扉页、目录页、参评文章正文等;
(6)以专业学术著作参评,需提供:著作,合著的需提供知识产权分割证明或出版社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
(7)以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参评,需提供:收录证明;
(8)以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参评,需提供:人才工程项目相关文件;
2.参评病案(提供复印件):
(1)临床医学专业以病案参评,需提供6份参评病历的原始病历全套复印件,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案复印公章、门诊病历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2)护理专业以护理病案参评,需提供6份参评病历的原始护理病历全套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公章;
3.参评报告(提供原件):
(1)预防医学专业以书面总结报告参评,需提供3份报告,并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2)药学专业以专项报告参评,需提供3份报告,并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3)技术专业以专项报告参评,需提供3份报告,并加盖单位有效证明公章;
所提供参评代表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318号)附件4内容要求提供。
(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袋正反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及公开监督卡。所提供材料务必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线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三)公立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由工作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资料。
(四)民营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材料。
(五)请各市区、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我办受理的参评人员资料,即使初审资格不通过,申报单位绝不允许另递增人员,以确保评审进度。
(六)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与《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报信息一致。尤其注意核对所属厅局、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专业及卫生系列未开考中初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随同报送。
(八)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线下申报资料,并提供一式3份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的《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
(九)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
四、报送材料地址
陕西宾馆12号楼(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
五、报送材料联系电话:18161817127。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