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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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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5-04-22 17:5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疾控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5425日至5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5<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515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工作的通知》(国卫职健职管便函〔202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二、活动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将联合延安市人民政府,于425日在延安市举办第23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市(区)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

(一)围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开展宣传活动。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劳动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法治水平。

(二)围绕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要利用传播媒体与新兴技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活动、专题宣讲、互动体验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科普宣传,依托当地精神卫生机构,联合职业病防治机构,组织相关专业学(协)会组成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专家宣讲团,专业覆盖精神卫生、心理咨询、职业健康、健康教育等,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劳动者保持健康心理状态。在工作中可参考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组织编写的《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指南》(见附件3

(三)围绕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收官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要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作用,利用各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的完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围绕举办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要广泛宣传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目的意义,动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掀起学知识、练技能、强本领的热潮,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的作用。

(五)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要持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做好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体重管理、心理健康促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指导劳动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工作的通知》(国卫职健职管便函〔20252号)要求,各市(区)要在每个县(区)至少组织一场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内容要包含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任务分配见附件4),企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区要适当增加讲座场次。要将这项工作与职业病防治项目、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健康企业建设以及选树“职业健康达人”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既往工作组织基础和项目资金最大效用。于8月下旬前完成任务数的60%以上,11月上旬前完成所有分配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提高宣传效果。各市(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及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和海报(见附件12)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期间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活动情况,并于202558日前将市级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及总结(PDF格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邮箱,并按季度报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情况。

联系人:崔 晶

电话:029-89620610

邮箱:shaanxizyjk@163.com

附件:1.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指南

4.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任务分配表

5.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陕西省医保局办公室    

陕西省疾控局综合处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54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护航,心理健康同行

2.预防职业病,身心皆健康,生活更阳光

3.守护心灵防线,共筑健康职场

4.职业健康手牵手,幸福生活心连心

5.关爱职工心理,共建和谐职场

6.身心双护航,职场更健康

7.身心同护,健康共筑

8.职业用心守护,健康从“心”开始

9.职业健康“心”行动,身心发展全守护

10.重视职业心理健康,共筑健康工作防线

11.共同守护职业人群心理健康

12.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共助劳动者心理健康

13.筑牢心理防护,远离职业“心”危害

14.肌肉骨骼疾患早预防,劳动条件改善是关键

15.预防肌肉骨骼疾患,企业责任要到位


附件2  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附件3  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指南.pdf


附件4  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任务分配表

地区

县区数

任务数(场次)

合计

107

107

西安市

13

13

宝鸡市

12

12

咸阳市

12

12

铜川市

4

4

渭南市

10

10

延安市

13

13

榆林市

12

12

汉中市

12

12

安康市

10

10

商洛市

7

7

杨凌示范区

1

1

韩城市

1

1


附件5  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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