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实施办法(2023年)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23〕32号)有关规定,经组织评比,拟推荐汉中市、安康市、咸阳市作为2023年度省政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地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或省财政厅。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 马 兰 029-89620583
省财政厅 杨政庚 029-68936287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