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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示

时间: 2021-02-03 11:05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同意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变更为魏海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23日至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电话(传真):029—896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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