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委对新制定的《蕨根粉制品》,修订的《洋县黑米酒》《汉中炒青茶》《凉皮、凉面》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向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请发至指定邮箱。
电话:029-89620651 029—81298849
邮箱:xa.zy@qq.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兴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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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蕨根粉制品》《汉中炒青茶》《凉皮、凉面》《洋县黑米酒》.rar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