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加快发展专科联盟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专科联盟将重点围绕肿瘤、心血管、脑血管、骨科、血液病、眼科、妇产科、等重大疾病学科,儿科、生殖医学科、老年病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资源学科,以及呼吸科、重症科、传染病等疫情防控关键专科,进行建设和提升,加强区域内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委托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组建第二批陕西省肿瘤学、神经外科学、神经内科学、骨科、血液病学、眼科学、生殖医学、老年病学、妇产科学、麻醉医学、精神医学、呼吸病学、重症医学、传染病学专科联盟。并进一步加大对已组建的第一批陕西省心血管病学、儿科学、病理学专科联盟的支持力度,鼓励牵头医院的专业学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采取技术培训、对口帮扶、远程指导等形式,提升、带动联盟内下级医院相关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要及时将第二批陕西省专科联盟组建情况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备。未经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组建、报备的专科联盟,不得纳入我省医联体建设规划和支持范畴。
二、加强医联体考核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联体牵头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2018〕26号)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一次辖区内医联体的考核。考核时,应对照《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中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行政部门)”“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医联体)”“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框架”等标准,逐项核对、逐条考核,全面考核辖区内医联体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医联体建设,切实发挥医联体成效。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戴一 89620613
附件: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