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同意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变更为李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至8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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