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等相关规定,拟同意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以下诊疗科目(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710003)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电话(传真):029—89620539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有关项目一览表 |
单位名称 | 变更内容 |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 1.拟同意注销其内科(血液内科专业)及肿瘤科诊疗科目; 2.拟同意将原中医科(内科专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科专业)变更为中医科(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