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我省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好、选准,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8〕500号)、《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版)》精神,分配我省参加笔试考试名额8名。经过各相关单位审核、筛选、选拔、公示、推荐等程序,初步确定我省拟推荐8名人选公示如下:
1.程丽娜,女,1986年1月出生,省第二人民医院工作。
2.王琳,女,1988年10月出生,省肿瘤医院工作。
3.张赟,女,1990年7月出生,省肿瘤医院工作。
4.李秋菊,女,1974年2月出生,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工作。
5.王扩,女,1984年8月出生,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工作。
6.严小琼,女,1985年4月出生,西安市第四医院工作。
7,申莲艳,女,1986年2月出生,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工作。
8.王康令,男,1976年2月出生,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
公示时间:7月5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29-89620568。
联系地址:西安莲湖路112号,陕西省卫计委规划财务处(邮编:710003)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附: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版)》推荐人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二)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三)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委预算单位、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全国各级各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业务骨干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或任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年龄可不超过50周岁。(七)已完成其他行业、部门或地方组织的类似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以及正处于上述培训计划培训期间的人员,不能作为推荐人选。(八)已有3名及3名以上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的单位,2018年暂不再推荐人选。
特此公示。
陕西省卫计委规划财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