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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5-11 09:07

近日,《咸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服务、普惠托育服务、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

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享受我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产假15 天,再增加其配偶护理假 10 天。推行 0—3 岁父母育儿假制度,按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三孩父母,在享受我省规定育儿假的基础上,每年夫妻双方各再增加育儿假 10 天。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 60 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 15 天的陪护假。

在优生优育方面,每个县市区要建立 1 所标准化公立妇幼保健机构、至少建立 1 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 1 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 1 家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保障母婴安全。

《方案》提出要积极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个县市区要建设 1—2 所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托育机构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房租减免、社会保险支持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方案》指出,到 2025 年,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 4.7 个,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1.94 万个以上,孕产妇产前筛查率保持在 95%以上。到 2035 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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