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书信或者邮件方式寄送至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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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