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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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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3-02-01 00:00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制定了《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对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深化卫生政务公开、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卫生标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积极推行厅直系统院(所)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政务大厅发放卫生许可证154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起、涉及医疗纠纷的行政复议件2件。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3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医疗广告,全省各级监测医疗广告238条家,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单位115条家;省级查处3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62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制度。省政府门户网站“厅局”栏目转载我厅各类政务信息30余条,“陕西卫生网”上网公开信息2315条。规范《陕西卫生网》上网信息格式,加强网站内容保障,对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市上网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接待群众来访58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28件、网上信访304件,转办率100%。厅机关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陕西卫生网”维护管理和建设

   依据2012年省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标准,完成了陕西卫生网改版工作。在升级改版中,整合了网上办事内容,对在线服务内容进行整合梳理,新增设服务栏目5个,修改调整二级栏目4个。组织召开了陕西卫生网2012年绩效评估及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操作培训会,对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发布管理员进行了培训。截至12月底,已累计上网信息13354条(篇),网站访问量达1084.6万人次,较上年底增加了239.2万人次,增长22%。“陕西卫生网”在省政府61家网站测评中名列第11位,受到省政府办公厅表彰。

   完成了陕西卫生信息网和卫生系统网站群(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健康教育、CDC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等7类网站)升级改版方案审定、程序开发和部署实施。开发了新的网上门诊预约页面,对预约资源进行整合,督促8家未实施门诊手机预约挂号服务的三级医院开展此项服务。

   加强全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网站的审批。累计审批网站182家,其中2012年新开办网站34家、复审网站37家。对群众举报的2家违规网站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对其关闭、整改。

   实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对接项目。在西安交大一附院、西安交大二附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4家医院开展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医院电子病历的对接工作,实现了健康档案信息与就诊信息的双向调阅与共享。

   三、通过新闻宣传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2012年以来,针对社会上假借省卫生厅及相关处室名义向基层售书、推销医疗设备等情况,及时在“陕西卫生网”发布声明4条,澄清虚假信息,震慑不法分子。重视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新闻通稿21篇。中、省媒体用稿500余条,其中,健康报用稿96篇,陕西日报用稿157篇,新华网用稿 篇,陕西卫生网视频新闻90条。编发《陕西卫生信息》97 期、信息570余条,出版《陕西大卫生》6期。按时完成《中国卫生年鉴》、《陕西年鉴》、《陕西卫生年鉴》卫生条目内容和有关图片的收集、编撰工作。《陕西省志·卫生志》编纂工作全面启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作为首批与民生关联度高的12个厅局之一,第一时间在新浪网、腾讯网开通政务微博,搭建起与网民互动交流的平台。

   2012年4月和9月,我厅联合省委外宣办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陕西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场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陕西日报等40家新闻媒体派员参加发布会,并陆续发布有关新闻报道,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和陕西日报社联合,从2012年6月—2013年5月,在《陕西日报》健康周刊开展卫生改革与发展征文活动,即利用《陕西日报》这一平台,大力宣传全省各市、县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深化医改中取得的成绩、亮点等,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舆论氛围。在《陕西日报》专版刊载2011年全省“十大健康卫士”典型事迹并配发“健康卫士”照片;在“陕西卫生信息”开辟“健康卫士风采”专栏,连续10期刊载2011年全省“十大健康卫士”先进事迹,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高尚品格。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一推、动一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尚未出台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微博运行管理还没走上正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优化各种服务载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利用网站领导信箱、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在线交流等手段,规范权力运行,广泛汲取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公开的针对性。

   二是创新卫生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将卫生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相结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传播手段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和风险沟通培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局域网公开发布。

   三是扎实推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抓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贯彻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向群众主动公开反映医疗卫生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的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提升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水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拓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公开范围,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和机制。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促进院务公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患者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是加强网站信息保障。重要文件、重大卫生动态、卫生政策要及时上网,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道,重要文件一般要在印发后三日内上网发布。要完善互动功能,逐步增强网上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网络保密工作,重要信息需报厅领导审签后发布,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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