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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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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3-01-24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人口网站(www.sxpo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邮编:710006,电话:029-87290266,联系人:何慧慧)。
  
  一、概述
  
  2012年,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探索和推进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人口计生部门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委机关各处室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分管领导每月督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就当月和下月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安排。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计划生育协会还指定信息员负责收集和梳理本部门信息和处理日常工作。委主要领导还先后多次就政府信息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2年,我委继续探索研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机制,从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深化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2011年开始,我委内部制发的文件,按时逐个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陕西人口网站发布信息,并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移送规范性文件;二是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明确省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坚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门下发文件,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合理有序,有效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信息公开、更加方便的全新网站。一是认真完善更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条例》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完善更新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流程便捷化、行为规范化、过程人性化的原则,把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使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地动态公开。二是及时组织梳理我委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往年政府信息。我委各处室根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近些年来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进行认真清理,确定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在陕西人口网站上对外发布。三是在省人口计生委网站中及时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及在线服务等栏目。为响应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年初我委对省人口计生委网站首页及各栏目内容进行调整和充实,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2012年,我委继续加强了对系统人口网站的日常监测,要求各级人口网站充分发挥新型传媒的宣传导向作用,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把栏目设置与各项业务相结合,逐步形成前台受理、后台处理的工作模式,提高了服务社会能力,网站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发布更为便捷。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近几年来,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计生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委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依照承办处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建设情况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我委根据国家和省《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编制了2012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于规定时限内在“陕西人口网”上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出台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陕西人口网信息审核发布办法等相关制度。三是建立了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委机关确定了由一名委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462条,重点公布了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工作动态等。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我委“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和建议共计1666人次。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委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2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少数信息还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对基层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2013年,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公务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适时组织举办一次委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完善办法,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陕西人口网信息审核发布办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计生协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和通报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三是加强督导,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解读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透明度。梳理、整合人口计生系统服务资源,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四是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继续开发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增强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为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提升陕西人口网依申请公开栏目功能,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使陕西人口网成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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