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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3-0002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2023年5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3-06-13 11:25

2023年5月(2023年5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7467例,死亡31例。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9574例,死亡3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新冠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和百日咳,占发病总数的96.36%。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7893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手足口病,占发病总数的95.26%。

当前已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肠道传染病和蚊媒传染病发病逐渐增多,各地要持续做好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及蚊媒密度监测报告,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传染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力度,针对早期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减少重症病例和聚集性病例的发生。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要勤洗手、喝开水、戴口罩、防蚊蝇,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倡导适龄儿童接种EV71疫苗,提高个人防病意识,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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