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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2-00634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2022年11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2-12-15 17:48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378例,死亡23例。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827例,死亡2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新冠肺炎、梅毒和百日咳,占发病总数的88.74%。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7种17551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占发病总数的97.79%。

当前,气温逐渐降低,室内聚集性活动增多,新冠肺炎防控面临新形势、新阶段,社区传播风险大;流感、流腮、水痘、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已进入高发期,流行性出血热也处于发病高峰。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评估,尤其是应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易感人群较多的重点场所疫情监测与分析,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要持之以恒落实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及减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建议老人、儿童、体弱多病者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野外工作者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鼠类,出血热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要及时接种出血热疫苗。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减少出入人群聚集场所,适当加强身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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