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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2-0017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2022年4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2-05-23 08:56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648例,死亡20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580例,死亡2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布病和百日咳,占发病总数的91.40%。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9种4068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和手足口病,占发病总数的88.35%。

当前伴随气温逐渐升高,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进入流行高峰,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实验室检测,做好散居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同时近期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态势和多点多源多链的复杂局面,规模化与散在聚集性疫情并存,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提高警惕,毫不松懈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来陕返陕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防疫要求。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医。从事牛羊饲养、接羔、挤奶、清洁圈舍、宰杀等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劳作后要彻底清洗手部;广大群众要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喝生奶、不吃半生不熟的肉及内脏,防止感染布鲁氏菌病。外出踏青或旅游着长袖衣裤,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蚊虫叮咬。倡导适龄儿童接种EV71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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