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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1-00598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2021年11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1-12-09 11:31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823例,死亡26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登革热、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6304例,死亡2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出血热、梅毒和淋病,占发病总数的90.43%。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8种7519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占发病总数的93.56%。

当前,气温逐渐降低,室内聚集性活动增多,流感、流腮、水痘、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已进入高发期,流行性出血热也处于发病高峰。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评估,尤其是应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易感人群较多的重点场所疫情监测与分析,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对发热病人管理,做好流感高发期医疗服务工作,并按传染病报告要求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当前我省及周边多个省份均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提高警惕,毫不松懈,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坚持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两手抓”,持之以恒落实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及减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接种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野外工作者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鼠类,出血热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要及时接种出血热疫苗;要注意保暖,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减少出入人群聚集场所,适当加强身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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