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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索 引 号 ] 116100003053505973/2021-00529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2021年10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时间: 2021-11-08 16:08

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9299例,死亡24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241例,死亡2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出血热和淋病,占发病总数的90.08%。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9种4058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发病总数的87.97%。

当前,进入冬季天气转冷,正是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警预测,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发现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各级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并严格执行离校隔离治疗措施。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公众:当前我省及周边多个省份均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提高警惕,毫不松懈,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坚持疫苗接种和疫情防控“两手抓”,持之以恒落实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及减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要注意保暖,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减少出入人群聚集场所,适当加强身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易感人群可适时接种流感、出血热等疫苗预防疾病,出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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