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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3-05 17:10

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韩城市爱卫办(创建办):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陕西省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爱卫办将对我省2020年延期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和2021年参加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开展省级复查、复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省级卫生县城

1.2020年延期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7个: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韩城市、华阴市。

2.2021年参加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2个:咸阳市、渭南市。

3.2021年参加复审的国家卫生县城5个:凤县、麟游县、礼泉县、吴起县、志丹县。

4.2021年参加复审的省级卫生县城2个:佳县、吴堡县。

二、复查、复审标准及程序

1.对于2020年延期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爱卫办拟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暗访等复审工作。各有关城市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持续抓好省级暗访问题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做好各项准备,以新的面貌迎接国家暗访。

2.对于2021年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各市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市级复查。国家卫生城市的市级复查意见(含建成区地图),于4月底前报省爱卫办;国家卫生县城的市级复查意见,于7月底前报省爱卫办。省爱卫办将采取暗访、现场技术评估、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测评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省级复查、复审工作,并向全国爱卫办上报省级复查意见。全国爱卫办将在下半年组织开展暗访等复审工作。

3.对于2021年复审的省级卫生县城,各市要按照《陕西省卫生县城标准》开展市级复查,市级复查意见于7月底前报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根据市级复查意见,组织开展省级复审工作。通过省级复审的县城,将报省爱卫会重新确认命名。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复审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各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把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复审作为抓手,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要扎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各市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疫情防控环境建设需要,注重卫生创建与健康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紧盯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脏乱差现象和薄弱环节,对照标准、查改问题,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建章立制、促进巩固,全面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巩固提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今年全省9个城市、5个县城参加国家复审,2个县城参加省级复审,加之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都要同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复审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和省级复审。

联系人:张建成  电话:029-89620522,18509230143

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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