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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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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21-10-21 09:19

各设区市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第一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法〔2021〕10号)要求,202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医学综合考试将于11月中旬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时间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和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

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7: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5-16:35。

二、考试形式

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1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其他

考前培训与演练相关工作另行安排通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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